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属丹凤生源或丹凤户籍,且身高在1.70米以上,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
4.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辅警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戒毒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辞退或者解聘的;
5.因违纪违规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或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备注
技术岗位1
4
数据分析、信息研判等
第 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计算机类、信息通讯类。
要求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丹凤县公益性岗位申报条件,且能适应上夜班、出差等工作要求。
技术岗位2
2
财务审计、账务分析等
第 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会计、审计、财务等相关专业,有扎实的审计和财务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
执法勤务
岗位
24
协助执法勤务岗位民警开展交通、监管、治安管理、巡逻等其他勤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退伍军人学历高中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从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8-12时,下午14--18时在丹凤县公安局二楼值班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及相关技能证件的原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资格初审:报名时对拟报名人员身高、体貌进行初审,合格者填写《丹凤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报名时的身份证原件及黑色签字笔。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体能测试: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高低顺序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能测试对象。若参加考试人员少于计划人时,划定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作为体能测试对象。
体能测试项目:4X10米往返跑,2000米跑,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为依据。
5、体检:对体能测试合格者进行体检,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前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对体能测试、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和政审。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和政审。
7、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录用聘任
1、招考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其本人与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本人意愿续签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丹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细则相关规定。
六、工资待遇
薪酬按照《丹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细则》规定执行,其中技术岗位1、技术岗位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直接定为七级辅警并实行绩效工资,另每月增发100至1000元专业技术工资。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