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做好市场供应工作,落实保民生、保供应、保市场主体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经营者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逐家验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经营门店开门营业执行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才可开放。现公布我县第二批有序恢复市场经营门店名单:
一、市场经营主体名单
第二批有序恢复市场经营门店632户,具体包括商场、有门店的餐饮店(不准堂食,不含城东、城中、城西小吃市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印刷厂、书店、打印店、文体用品店、办公用品店、广告店、日用百货、家电销售维修、废品回收;出租、公交正常通行,县内班车减量通行。
二、有关要求
1. 所有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和消杀工作,进门处必须设置专用工作台,放置“行程卡”、“固定场所码”、酒精消毒液,并按照经营场所范围、规模落实一名以上专人对进店人员逐人落实戴口罩、扫固定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结果、有序排队等防疫措施。对未戴口罩、不扫场所码、72小时内未做核酸检测的一律不准进店。
2. 对不能操作智能手机的特殊人群,门店防控人员对其进行详细身份信息登记,查验核酸检测贴图。
3.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阴性核酸证明并戴口罩上岗。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如遇发热等情况尽快就医。
4. 其他各经营主体能够落实专人严格督促执行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内核酸证明、有序组织排队等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出承诺,审核后将有序放开。
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丹凤县经济贸易局
丹凤县农业农村局
丹凤县文化和旅游局
丹凤县交通运输局
丹凤县卫健局
2022年9月25日
来源:丹凤融媒
编 辑:孙常飞 责任编辑:侯 彬
审 核:杨 森 签 发:张力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