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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10月24日起申报!
2022年10月13日 14:20   浏览:10   来源:丹凤生活圈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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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从10月24日8时起至11月2日17时进行申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陕西省明确申报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西省的中国公民以及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陕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申报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完成申报。
西安市教育局认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他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认定,韩城市的申请人在渭南市申请认定,神木、府谷的申请人在榆林市申请认定。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有关规定材料完成审核确认,具体要求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市(区)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网址: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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