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21日城镇管理情况通报
一、12条路段各牵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1.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在中心街进行市容乱象整治,清理流动摊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广告等市容乱象。
2.县文旅局组织市容环境整治第五督导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对县委路、迎宾路、花庙路进行市容环境常态化集中巡查治理,治理主路及人行道乱停乱放摩车、小黄车24处,治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15处,商户门前乱贴乱挂8处,店外经营9处。对迎宾路南段鑫忠华眼镜店玻璃橱窗乱贴广告进行督查整改,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
3.县行政审批局联合相关配合单位对江滨南路开展市容环境常态化巡查整治,规范治理沿街商铺门口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店外经营等行为9起,当场批评教育整改2起,确保江滨南路路段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4.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县城管局、县审计局在广场北南路、龙驹大街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常态巡查,清理乱贴乱画5处、店外乱摆乱放3处、流动摊贩3处;对10月18日通报反馈问题进行责令整改。
5.县住建局持续开展紫阳南北路段市容环境整治常态巡查,清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8起,整治乱停乱放车辆6起,乱打乱挂4起,制止播放广告喇叭1起。
6.县科教体局联合城管局常态化对包抓机耕路、车站路开展巡查,清理占道经营10处,清理残余店外广告2处,乱停乱放11处,对反馈车站路断桥铝合金店外占道经营和机耕路中断建筑材料乱推乱放问题已整改到位。
7.县林业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商贸街市容市貌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日常巡查整治。整治共清理乱扔乱放8处,乱停乱放电动车、小黄车10起,违章停车2起,劝阻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多人聚集和未戴口罩5起。同时,告知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四包三禁止”和疫情防控政策。上期反馈的商贸街“360广告一店多牌”问题,已整改到位。
8.县司法局副局长王海明带队,组织工作人员对环东路市容市貌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日常巡查整治。清理乱停乱放电动车、小黄车13起,违章停车1起,不规范悬挂国旗2处,店铺门前卫生脏乱差1处,劝导行人规范佩戴口罩8人。同时,告知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四包三禁止”和疫情防控政策。
9.县移民协同城管执法人员对环西路及凤冠新城全段持续开展常态巡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整治提升市容环境。整治店外乱摆乱放5起,劝散、清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16起,整理乱停乱放电动摩托车、小黄车10余起。上期通报“发民核桃购销部南侧破损牌匾未拆除”,已联系业主限期整改到位。
10.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出动警力19人,常态化对辖区重点路口进行交通秩序维护,粘贴违停告知单遏制违停违法行为41起,治理乱停乱放车辆23起,城区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治理工作拆卸雨蓬11起、查处头盔16起。
11.龙驹寨街道办集中人员对凤鸣街、红卫路、金山路综合整治2次,拆除乱挂横幅2条,清理占道经营3处,乱摆摊点27处,协助两个施工队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5件。整治乱停乱放摩托车、三轮车26起,处理私家车不按规定泊车18辆。对沿街商铺进行暗访督查16起,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定期清扫门前垃圾,禁止在经营门面前摆放杂物。
12.县环境局在包抓的江滨北路、体育路开展市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工作成效,加强包抓路段日常监管巡查,清理招租、招聘喷绘广告8处,整治车辆、摩托乱停乱放9起,劝离小商小贩9起,清理占道经营3处,督促整治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2处。
13.第十二督导组组长程毅飞带队,在江滨北路和体育路开展巡查督导,督促各责任单位配合牵头单位县环境局,对两条路段车辆乱停乱放、乱贴乱挂、乱堆垃圾和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进行清理整治。
14.县交通局未报送城镇管理工作动态。
二、督查城区存在问题
1.江滨北路:李想大虾一楼多牌。(牵头单位:县环境局)
2.广场南路:马芸烧鸡门外私置广告牌。(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环东路:水果鲜蔬门外乱搭乱挂。(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4.广场南路:百姓大药房乱贴乱画及私拉横幅。(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5.广场北路:发show美发店店外乱搭乱挂。(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6.迎宾路:联想专卖店橱窗广告贴纸未清理。(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7.迎宾大道:陕西秦信物流破损牌匾未拆除。(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8.凤冠新城:千果汇水果超市店外经营。(牵头单位:县移民办)
9.商贸街:车辆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10.商贸街:占道作业。(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11.紫阳北路:占用人行道乱摆摊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2.紫阳南路:金银加工一店多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3.机耕路:压试验艾视眼灸头疗乱搭乱挂。(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