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25日城镇管理情况通报
一、12条路段各牵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1.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在中心街进行市容乱象整治,清理流动摊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广告、违建等市容乱象。同时,重点对城区房屋楼顶露台、阳光房、玻璃房等进行拆除。
2.县林业局联合县医保局、县文化馆、第四幼儿园等单位对商贸街常态化开展巡查,清理乱停乱放摩托车6处,同时对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县住建局对紫阳路段市容市貌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日常巡查整治。清理车辆乱停乱放8起、占道卖菜4起,要求各商户要严格落实“四包三禁止”责任和疫情防控政策。
4.县交通运输局对包抓的迎宾大道312国道开展日常巡查,清理店外占道经营5处、乱停乱放10处、商户门前乱贴乱摆乱挂6处。对上期通报的惠达卫浴门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已整改。
5.县司法局联合县城管局、公安局、交警队对环东路市容市貌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日常巡查整治。清理乱停乱放摩托车、电动车、小黄车13起,清理门前乱堆乱放杂物3起,清理店外残余广告4处。同时,对金山小区附近路段违章停车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清理违章停车14起,处罚10起,罚款1000元。治理的同时,告知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四包三禁止”责任和疫情防控政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6.县文旅局组织市容环境整治第五督导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对县委路、迎宾路、花庙路进行市容环境常态化集中巡查治理,治理主路及人行道乱停乱放摩车、小黄车10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5处、商户门前乱贴乱挂6处、店外经营5处。对反馈的联想专卖店前电动车乱停乱放问题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已整改到位。
7.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县城管局、县审计局在广场北南路、龙驹大街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常态巡查,拆除二楼以上门面广告牌累计98处、当日拆除5处;清理乱贴乱画5处、店外乱摆乱放7处、流动摊贩3处、乱停乱放电动摩托车6处;对督查组通报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8.龙驹街办继续加强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常态化工作。集中整治乱停乱放摩托车、小黄车16起,流动商贩占道经营1起。巩固金山路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成果,每天对金山路段进行巡查。劝导金山路周边群众不在周边堆放杂物,对康养医院和第二医院附近停放车辆问题进行整治。
9.县移民办对环西路及凤冠新城全段持续开展常态巡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整治店外经营、乱摆乱放13起,劝散、清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12起,整理乱停乱放电动摩托车、小黄车10余起。上期通报“凤冠新城海尔智家店外经营。”类似问题我办工作队已多次劝导并责令现场整改。
10.县环境局同第十二督导在包抓的江滨北路、体育路开展市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工作成效,加强包抓路段日常监管巡查,清理招租、招聘喷绘广告5处,整治车辆、摩托、小黄车乱停乱放12起,治理流动小商小贩占道经营17起,门前乱堆乱放杂物5起,整治人行道堆放建筑材料4处。
11.县审批局联合各成员单位在包抓片区江滨南路进行环境整治常态化巡查。整治流动菜摊贩占道经营8起,小黄车、摩托车、汽车乱停乱放10处,乱堆乱放3处,便民公交公司围墙缠绕杂草1处。上期通报的损坏围挡已整改到位。
12.县科教体局联合城管局常态化对包抓机耕路、车站路开展巡查,清理占道经营12处、乱停乱放11处,对反馈车站路美的电器店外经营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机耕路城东迎宾菜市场和机耕路赢哲蔬菜批发店外占道经营没有整改到位,两处卖菜经营者不服从管理。
13.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区中队出动警力18人,常态化对辖区重点路口进行交通秩序维护,粘贴违停告知单遏制违停违法行为29起,治理乱停乱放车辆28起,城区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治理工作拆卸雨蓬11起、查处头盔23起,常态化开展护学岗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及平安创建宣传。
二、督查城区存在问题
1.广场北路:永昌广告装饰店外经营。(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广场南路:公牛日杂百货店店外经营。(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龙驹大街:长寿老妈私拉横幅及店外乱摆乱放。(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江滨北路:众康大药房私拉横幅。(牵头单位:县环境局)
5.江滨北路:华盛大药房私拉横幅及店外私置广告牌。(牵头单位:县环境局)
6.车站路:刘工家电维修部及隔壁店外经营。(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
7.车站路:农行门前落水窗破损。(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
8.环东路:飞天图文广告店外乱搭乱挂。(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9.商贸街:车辆乱停乱放。(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10.紫阳南路:博视眼镜门外私置广告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0.紫阳南路:博迪书店隔壁店外乱摆乱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11.迎宾大道:延陵建材占道经营。(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12.环西路:北段车辆乱停乱放。(牵头单位:县移民办)
13.县委路:南段西侧人行道上电动车乱停乱放。(牵头单位:县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