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二十条”措施和省委、市委、县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从严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管理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认识、听从指挥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提高思想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坚决服从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指挥,严禁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示范带头、主动担当
主动下沉包抓社区(村)、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坚守岗位,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带头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带头维护社会秩序。严禁在疫情防控中擅离职守、脱岗溜岗、推诿扯皮。严禁在防疫中拒不配合流调、封控,滥用防疫通行证、炫耀保障物资,耍官威、搞特权。
三、及时请示、如实报备
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遇到重要紧急信息、重大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和应急处置,确保信息传递及时、指挥联络畅通。个人及家属旅居史、接触史,要如实报告、及时报备。严禁出现迟报、瞒报、漏报、谎报,或为亲属等利害关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帮助等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四、规范程序、积极配合
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扫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落实居家隔离包抓责任、健康监测和上门核酸检测,严格闭环管理,推行“两点一线”工作模式,非必要不外出。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相关单位防疫检测、排查、登记,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五、自觉遵守、从严从简
自觉接受排查、流调、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规定动作,自觉接受检查站(点)例行检查。严禁违规组织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培训或参加各类聚会、聚餐、走亲访友等聚集性活动。自觉落实“喜事停办、丧事简办”等要求,严禁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六、严格审批、加强管理
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战时状态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因工作需要或突发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或外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或外出审批手续。严禁不假而走、擅自离岗、私自外出,造成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七、做好防护、教育引导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握手、打疫苗、做核酸、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严格履行单位和家属管理责任,教育单位职工和家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模范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规定。对因防护不规范成为密接人员的一律问责。
八、学习宣传,营造氛围
带头学习疫情防控政策,做到既熟悉政策,又掌握实情,力促防控举措有的放矢,防止因政策误读误用、底数不清不楚造成疫情应对不力,出现重大失误。带头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坚持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泄露、扩散尚未公开发布的或应当保密的信息资料,主动反驳抵制错误言论,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九、夯实责任,推进落实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筑牢单位防疫“大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包抓联系责任,带头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及时发声指导,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禁只挂帅不出征、只吹号不冲锋,或临阵退缩,浮皮潦草,消极应付。
十、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堵漏补短,对因落实防控措施不实、履行防控责任不力、失职渎职、顶风违纪造成严重影响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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