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惠 [切换站点]
河北省【冀】
浙江省【浙】
海南省【琼】
四川省【川】
重庆市【渝】
上海市【沪】
天津市【津】
北京市【京】
甘肃省【甘或陇】
青海省【青】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贵州省【贵或黔】
云南省【云或滇】
台湾省【台】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安徽省【皖】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山西省【晋】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西藏自治区【藏】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新】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辽宁省【辽】
本地资讯  >  本地  >  四部门发文,剑指这一领域非法集资!
四部门发文,剑指这一领域非法集资!
2022年12月03日 09:14   浏览:246   来源:丹凤生活圈官方

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文件,对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作出制度安排。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在养老服务领域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秩序。为此,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意见还明确,要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综合评估、逐一研判,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并做好线索通报和分类处置。要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责编|翟巧红     编辑|行家玮
来源新华社 记者:高蕾

头条号
丹凤生活圈官方
介绍
丹凤生活圈官方账号
推荐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