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商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2日12时起,调整商洛市风险区域如下:
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2个):
洛南县城关街道东至人社局家属院、南至河滨北路、西至西寺路、北至华阳路片区,山阳县城关街道丰阳明珠二期三号楼区域。调整后,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