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一男青年王某,学校毕业后在家无事,便在网上求职,加入了一个微信兼职群,帮他人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获刑,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没收非法所得2000元。
2022年6月,王某在兼职群里看到一条招聘兼职司机的信息,要求有C1驾照,日工资给500元。其很心动,便继续联系网上招聘的人(以网名称呼),此人将其拉入另一个只有六人的微信群里,其看到了群里发布广告消息,说招聘兼职司机要求每天早上九点上班,下午上班时间不定,工资一天一结,每天500元。该群系一诈骗团伙。其在群里承诺愿意干,于是按照该群里招聘人员的安排,在其第一天工作中发现,其接的人是犯罪分子联系到车上提供银行卡的人,实施犯罪的人在车上用提供银行卡人的银行卡转账,且司机和实施转账人均带口罩和鸭舌帽,转账结束后,让其去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所取得现金交给车上实施转账人。整个过程很神秘密,不断转换地点,使用陌生人银行卡转账,并且要求把当天相互聊天记录全部删除,取钱、接人,均不露面,王某深感该行为涉嫌犯罪,但为了利益,仍涉险其中,连续工作4日之久,多次帮助他人接人、取现、套现,其非法获利2000元。
王某盲目求职,为获利身陷犯罪泥潭,此时正处青春年华,找职业干事业的时机,其由于盲目求职,缺乏辨别意识,缺乏法律意识,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此时面对判决流下了忏悔的眼泪,带上冰冷的手铐,走进看守所大门,给其家庭带来巨大痛苦。警告:年轻人求职要走正道,莫为眼前利益所迷惑,因小失大,遗憾终生。来源:山阳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