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农政改发〔2022〕2号),我省8个单位和16名同志受到表彰。其中,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等8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省委农办于静等16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我省是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单位,2020年提前一年完成改革任务,“两股分离”、资产移交和档案管理等多项工作得到中央农办和农业农村部高度肯定,多次在全国会议交流经验。经过改革,全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436个,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制度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陕西省受表彰先进单位(8个):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政策法规与改革处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处
淳化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渭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志丹县农业农村局
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
安康市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丹凤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陕西省受表彰先进个人(16人):
于 静(女) 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李 群(女)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王乾旭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程保卫 中共陇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邵让平 宝鸡市凤翔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惠晓明(女) 三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范栓虎 铜川市印台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党 强 华阴市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宋兴旺 延安市农业农村局
张世雄 榆林市横山区农业农村局
王小勇 留坝县农业农村局
付景斌 佛坪县农村合作经济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邱 莉(女) 安康市农业机械化与农村经营工作站
陈 辉 山阳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刘荣国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农业农村局
解芸芸(女) 韩城市农业经营管理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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