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让我好过,我也要他不得好过……”在法院民庭办公室一位当事人激动地向法官述说着自己的遭遇,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的一场离婚官司说起。2022年11月,原告田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经丹凤法院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田某某欲将其户口迁往原居住地,然而在办理迁出手续时却遇到了麻烦,被告父亲刘某民拒绝提供家庭户口本,为此田某某也哭过、闹过、甚至还做出持刀威胁的过激行为,百般无奈之下来到法院请求协调处理迁户问题。在听完当事人的哭述后,办案法官余四清法官敏锐意识到,该案虽已经调解结案,但仍存在家庭矛盾隐患,便多次联系刘某民来院进行调解,但对方均以有事外出为由,拒绝前来。
为推动案件尽快办理,防止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迅速调整办案思路,联系了被告所在地村干部和与之熟识的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经多方联系,刘某民终于来到民庭办公室。在充分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后,办案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从情、理角度耐心讲解,悉心释明法律关系。经过2个小时的交流,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做法,放下彼此原有的成见,最终,刘某民同意拿出家庭户口本,田某也承诺不再做出过激举动。次日,刘某某协助田某某办理了户口迁出手续,一场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