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层面,确定1名县级党政领导、1个职能部门包抓重点帮扶镇工作;安排1名县级领导联系、1名科级领导具体包联指导、1名驻村第一书记或1支驻村工作队常驻、1名科技特派员服务重点帮扶村;在全面落实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基础上,县级财政倾斜支持重点帮扶镇一定额度经费,保障开展工作;重点帮扶镇、重点帮扶村实施的项目优先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确保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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