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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2022年08月30日 09:33   浏览:49   来源:丹凤生活圈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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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要求,根据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2〕87号)、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和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函〔2022〕46号)、县科教体局《关于印发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丹科教体发〔2022〕118号)精神,现就2022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政策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丹凤县户籍或学籍的2022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毕业生。
(二)计划管理。县科教体局编制招生计划,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免试入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确定生源、“掐尖招生”。
(四)学区划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按照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和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函〔2022〕46号)精神执行。城区以外义务教育学校,大班幼儿就近升入当地小学一年级(具体按照镇办中心小学确定的学区招生);镇办范围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免试升入对应初中或九年制学校七年级。
(五)民办学校招生。育才学校预约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预约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六)平台管理。丹凤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平台”预约登记、录取入学。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
二、招生入学程序
(一)资格预审、网上登记(8月31日至9月2日)。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通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原则上每户来1个人)持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资格预审(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现场资格预审安排见附件),并填写承诺书,学校在资格预审时做好登记。享受公办学校政策优待型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县科教体局普教股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对于资格预审通过的学生,学校安排学生统一在学校计算机教室登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平台登记(家长需带上手机)。育才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由县科教体局于9月1日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现场公布录取结果,凡未被育才学校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于9月2日前到学区公办学校参加资格预审、网上登记。
资格预审所需材料(现场查看各类原件,收交相应的复印件):
1.公办学校:
(1)政策优待型。以省市反馈名单为准。省、市驻丹单位和引进高技术人才子女,需提供:①市、县人社部门有关文件。②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和住房情况证明原件;优待对象子女,需提供现役军人、烈士、残疾军人等有效证件原件。
(2)人户合一型(户口和住房都在学区内)。需提供:①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学生信息页在同一个户口本,户口转入学区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所在社区居住证明)。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其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的姓名务必与户口本上户主姓名一致。③购房交款发票(或收款收据)原件,属于小产权住房的,还需提供购房交款时候的银行流水单。④自建房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建房审批相关手续资料、户主日常水电缴费票据。
(3)移民安置型。需提供:①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学生信息页在同一个户口本)。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居住证原件。③移民安置房交款发票(或收款收据)原件。廉租房只承认第一租户的子女,需提供:①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学生信息页在同一个户口本),②租房协议原件,转租者子女一律不符合要求。
(4)人户分离型(①户口在学区范围内,而固定住所没有在学区范围内。②固定住所在学区范围内,而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的)。需提供:①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学生信息页在同一个户口本)。②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其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上的姓名务必与户口本上户主姓名一致。③购房交款发票(或收款收据)原件,属于小产权住房的,还需提供购房交款时候的银行流水单。④自建房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原件、建房审批相关手续资料、户主日常水电缴费票据。
(5)进城务工型。需提供:①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学生信息页在同一个户口本)。②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原件,或务工合同(务工证明)。③学区内租房合同、租房付款凭证或居住证原件。
2.民办学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入户走访、实地核查(9月2日至3日)。对资格审核中家长提供的学生资料还有疑问,学校安排人员现场走访、调查、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安排学生进行网上平台登记。对家长提交虚假资料的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三)确定对象、网上录取(9月3日)。县科教体局组织各校按照“政策优待”、“人户合一”、“移民安置”、“人户分离”、“进城务工”的顺序确定入学对象,完成网上招生录取。具体如下:
第一类:“政策优待”型。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第二类:“人户合一”型。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移民安置”型。符合国家移民搬迁政策的搬迁户子女。
第四类:“人户分离”型。城区各公办学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人户分离”型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一是户籍优先。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区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为准。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学区户籍,但在学区购置房产,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
第五类:“随迁子女”型。城区各公办中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可适当录取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城区以外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对口直升原则录取辖区内学前大班毕业生、小学毕业生。
(四)统筹调剂,发布结果(9月3日)。对未被育才学校电脑派位和所预约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科教体局调剂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学位已满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不得择校。各校在9月3日前将平台招生录取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三、工作要求
1.学生逾期不按时资审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凡学生在资审登记时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城区学校存在大班额的年级不得转入学生,也不得以转代招。
3.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县上疫情防控方案制定学校防控方案,做好卫生整治和环境消杀,严格落实外来人员“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要求,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4.县科教体局畅通招生咨询电话:0914-3386835,开通举报电话:0914-3386834。
附件:丹凤县 2022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格预审安排表。
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30日

来源|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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