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按照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紧盯主责主业,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严厉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成功破获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经查:2021年期间,以陈某某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在丹凤县收购查某某、宋某某、李某等10余人的银行卡、电话卡、U盾11张(套),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出售给湖北黄冈籍违法犯罪人员,赚取差价。该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由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承头负责收购、出售银行卡,并组织人员负责用电脑、手机验卡。该团伙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11张并转售牟利,从中非法获利2.75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刑事拘留,出售银行卡十余人被警示谈话。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银行卡、电话卡被收购后会被用于不法行为。千万不要因为蝇头小利出售手机卡、银行卡,从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出售者不仅会被列入不良信用用户,受到惩戒,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丹凤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