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举报、投诉驾车接打电话、
吸烟、不系安全带等
妨碍车辆安全行驶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交警支队研究决定,对在我市市域内道路发生的机动车部分违法行为鼓励市民予以举报、投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
(一)上班期间(8:30-17:30)请拨打:0917-6236140;
(二)下班期间(17:30-次日8:30和节假日)请拨打:0917-8806122;
(三)视频和图片举报发送电子邮箱:bjsjtjczd@163.com。
二、受理范围
对在我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市道路、县乡道路存在下列违法行为的,市民均可以举报。
(一)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行驶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二)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吸烟;
(三)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四)机动车逆向行驶;
(五)载客汽车超员(大巴、出租车、农用机动车、农村面包车);
(六)货运农运车违法载人;
(七)黑校车非法营运。
三、办理流程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事项,受理部门进行受理登记后,将立即通知违法行为地所在辖区大队进行违法查处。辖区大队在接到支队下发指令后,要认真调查核实。核查属实的,要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办理过程期间全程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