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币迎来了全新的形式——数字人民币。而随着数字人民币陆续被人们了解、使用,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普通民众对数字人民币想积极参与使用的心态进行诈骗活动,造成民众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近日,厦门警方通过一起典型案例向广大市民群众预警,提防不法分子借“数字人民币”行骗。
8月28日上午,郑女士手机接到一个自称是异地疾控中心的电话,电话里对方称郑女士是密接人员。对方问郑女士,一个171开头的号码是不是郑女士的,郑女士说不是,对方说该号码登记的人员就是郑女士,郑女士坚持说不是自己的号码。随后,对方以“协助调查”为由帮郑女士转接到某市公安局,让郑女士与“警方”核实。
之后,一名自称是某市公安局的民警跟郑女士联系,郑女士报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方说郑女士名下的账户涉嫌案件,称如果不是郑女士本人就需要郑女士进行核验。对方给了郑女士两个QQ号让郑女士添加,添加成功之后对方通过QQ语音跟郑女士联系,语音里,郑女士把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告知对方便于对方“核查案情”。
“民警”随后向郑女士称,郑女士的身份信息被冒用,需要通过账户验证进行嫌疑的排除。如何“排除”?需要郑女士下载“数字人民币”APP!郑女士便按对方要求下载了“数字人民币”APP,并使用自己的手机号和银行卡号注册了数字人民币APP账号。之后郑女士按照对方要求把自己支付宝里的钱提现到建行卡里,同时郑女士还退出自己的微信、手机定位、短信提示。之后对方报了一个账号给郑女士,郑女士通过自己的数字人民币APP转账给这个账户8次,每次5000元,共计4万元。28日晚上,郑女士在家继续跟对方联系,对方称让郑女士等消息。可到了29日上午,郑女士问对方办理情况以及对方的警号信息时,发现对方支支吾吾的,郑女士就感觉不对劲了。于是联系某市110,对方称郑女士是遭遇诈骗了。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据厦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民警介绍,郑女士遭遇的是冒充公检法的“升级版”骗术。之前的骗术中,骗子以受害者名下的银行卡、电话、社保卡、医保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或受害者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之后冒充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执法人员,要求受害者将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部分案件中,骗子还会向受害者展示假公检法网站上发布的假通缉令等法律手续,来骗取受害者信任)。而此次骗局中,骗子利用近期疫情防控热点和民众配合防疫的意愿设计诈骗圈套,让部分民众一开始便信以为真。随后利用民众对于国家机关的信任和急于澄清事实的焦虑心理,诱导被骗人进行转账以“自证清白”。
另外,此次的“转账”过程,骗子不再只是让受害者将钱款转至“安全账户”,而是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骗子之所以如此“操作”,是利用了部分市民群众对于“数字人民币”使用不熟悉的原因,郑女士在报警时便向警方表示,自己在此之前没有使用过数字人民币,以为数字人民币转账只是虚拟交易,钱款不会转出去。另外,骗子在行骗过程中,要求郑女士退出自己的微信、手机定位、短信提示,导致郑女士通过数字人民币转账时收不到金融部门的提醒通知消息,无法第一时间发觉钱款转出。
真正的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或视频连线方式办理案件,也不会要求提供资金证明。凡是自称公检法并要求转账的都涉及诈骗。真正的防疫人员绝对不会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不会索要银行卡号、密码或验证码;不会以任何理由让市民群众转账或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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