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推进我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丹凤县委《关于印发〈丹凤县县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面向社会征集民生实事项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止。
二、征集范围
征集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民生类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一般应为2023年度开工并可以完成的,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生产类项目不在征集范围。
三、征集途径
1.由县政府办负责面向镇(办)政府、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征集项目;
2.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面向各级党代表、离退休干部征集项目;
3.由县人大办负责面向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征集项目;
4.由县政协办负责面向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征集项目。
四、征集要求
1.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项目必须是符合丹凤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便民、惠民、利民的民生事业项目。
2.规范填报项目内容。征集的项目应该阐明项目名称、建设理由、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社会效益。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分别对四个途径征集项目进行初筛汇总后,报县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按时报送项目资料。各牵头单位要精心安排,组织人力进行调研摸底,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谋划项目。原则上镇(办)和县直部门上报项目不得少于2个,“两代表一委员”提出的项目各不少于10个,联名提出的项目优先录入。各单位务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征集表、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报县发改局社会事业股(3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9512758@qq.com)。联系人:王飞,电话:3378620
总监制:陈俊 监制:高涛 审核:贺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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