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10月,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持续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0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9人,同比下降58.57%;不捕9人,同比下降43.75%,不捕率31.03%,同比上升12.43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55人,同比下降53.03%。决定不起诉案件12人,同比上升66.67%,不诉率19.74%,同比上升13.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100%。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42人,确定刑量刑建议42人,占提出数的10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42人,采纳率100%。
1.立、撤案监督。1至10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件,同比增加30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件,占立案(撤案)监督数的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至10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件次,同比上升116.67%,已纠正11件次,监督采纳率为84.62%。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至10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5件,同比上升25%,已纠正3件,占提出纠正数的725%。4.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至10月,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10月,对刑事执(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1至10月,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采纳率100%。(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至10月,共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采纳率100%。(三)民事支持起诉情况。1至10月,决定支持起诉案件18件,法院同期采纳18件,采纳率100%。 (一)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1至10月,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件。(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至10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一)立案情况。1至10月,行政类公益诉讼立案64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占立案总数的84.38%;刑事附带民事类公益诉讼立案3件,办理2件,办理率66.67%。(二)诉前程序情况。1至10月,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64件。(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刑事附带民事立案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告3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一)审查逮捕情况。1至10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人,同比上升400%。(二)审查起诉情况。1至10月,共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1至10月,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0次,亲职教育13次,开展法治讲座3次,开展校园安全检查2次,通知法律援助9人,帮助教育12次,犯罪记录封存2人。1至10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件,其中来信14件,来访31件,来电30件,网络信访1件,七日回复率均达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7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1至10月,丹凤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345件,其中检察长办理27件,占7.8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318件,占92.17%。来源:第三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