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宽城乡低收入人口就近就业渠道,助力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回暖,保障和改善民生。
我省将聚焦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7个领域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带动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以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我省将分领域梳理形成省级层面年度项目清单,明确适用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并实行动态管理;列入清单的重点项目要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原则,充分挖掘用工潜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开展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精准建立信息台账,依托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等载体,广泛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务工,扎实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促进劳动力供需有效对接,加强优质劳动力资源储备;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要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
我省将发挥以工代赈工作省级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切实用好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将劳务报酬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利用衔接资金、涉农资金以及其他领域专项资金,在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基础设施5个领域,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的项目,鼓励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依法承接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推广以工代赈;通过强化全过程全领域监管,加强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宣传激励,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方案落地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