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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首例!男子非法采挖、运输野生蕙兰获刑一个月
2022年11月26日 09:42   浏览:460   来源:丹凤生活圈官方

“身在千山顶上头,突岩深缝妙香稠。”空谷幽兰,向来引人驻足。但是,有人却为了牟利以身涉法,非法采挖、出售野生蕙兰,从而构成犯罪。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此类案件,对被告人马某以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系丹凤县人民法院判处的首例非法采挖野生蕙兰案。
河南籍卢氏县马某自2018年接触兰花后断断续续加入多个微信群,详细了解各种兰花品种、习性。2021年12月17日、18日马某驾车承载郝某(另案处理)等人,从河南省卢氏县某镇前往丹凤县武关镇,在明知野生蕙兰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且没有采集证的情况下,非法采挖野生兰花7株,其中马某采挖5株,郝某采挖2株,后驾车欲返回河南省卢氏县出售兰花,经群众电话举报后被查获。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7株野生兰花均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中的二级保护植物蕙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挖、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生态修复赔偿金等情节,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并及时收缴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野生兰花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兰花资源,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野生兰花价格不断走高,成为不法分子的牟利目标,野生兰花自然繁殖速度不断下降,严重破坏了野生植物的多样性,甚至有可能导致珍贵野生植物物种的缺失。所以大家要谨记,在野外、山上遇到野生植物,千万不要随意采挖,以防触犯法律,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丹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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