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对本人基本信息。若需对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修改时,须持户籍证明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考办进行信息变更,同时将身份证明材料递交市(区)考办审核备存,以便省考办在毕业审定时进行复核。
2.持有多个准考证且需要合并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先在网上进行合并准考证,合并后方可申请毕业。若发现要合并的准考证号码和姓名与考籍管理系统准考证不一致的,须到其考籍所在市(区)考办进行变更手续,变更后再合并。
3.有课程免考(替代)的考生,须在网上申请课程免考(替代),方可提交毕业申请。提交毕业申请后,考生须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证书、成绩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市(区)考办进行审核备存。
4.考籍由省外转入本省的考生,应当在本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5.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考办现场进行人证识别比对,采集考生照片。
6.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数字化图像规格为480×640ppi,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数字化图像文件应符合JPEG2000压缩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照片文件大小在20KB-40KB之间,不得超过40KB。
7.省自考办对考生资料进行最终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予以办理毕业证书,2023年4月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