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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亲友之间基于相互信任,借款或收款常常没有出具借条或收据,由此容易引发纠纷,当事人往往面临举证难、法院认定难的双重困境而成为案件争议焦点。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铁峪铺法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借款人未索要还款收据引发了一场官司。
原告李某和被告周某系邻居,两家一向关系很好。周某的儿子陈某经营家居装修行业,2019年11月2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周某向邻居李某先后两次借款共计8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每万元每年利息600元。2021年4月,被告周某分两次向原告李某的媳妇偿还了第一年的借款利息共计4800元,双方无异议。2022年10月,因原告急需用钱,向周某索要第二年利息时,被告周某、陈某称第二年的借款利息已经还清,双方发生争议,最后不欢而散,多年友好邻居也因此反目,原告李某遂将周某及其儿子陈某一并诉至法庭。
经法庭调查了解,尽管被告周某坚持认为其在2022年5月已经将第二次利息归还原告媳妇,但采用的是现金支付,未由收款人出具收条,亦无第三人当面见证,仅用记账本自行记录平时向其他债权人还款的情况,由此双方对第二次利息是否归还互相争执不下。因证据不充分,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之下,最终双方同意第二年的借款利息总共4800元各自承担一半,并由被告陈某分两笔将借款本金8万元及第三年产生的利息向原告偿还,至此双方最终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
【法官提醒】: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民间借贷活动也越来越频繁,但由于民间借贷的不规范导致很多问题的发生。法官在此提醒,在民间借贷出具借条时一定要严格规范,明确约定好借款人、借款利息、借款时间、归还时间、逾期利息、保证人等重要事项,在还款时可通过银行、微信转账、收款人出具收条等形式留痕,避免出现本案中无证据证明还款事实而产生矛盾纠纷的情况。
供稿:王 晨
编辑:李彦梅
责编:贺广宇
审核:王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