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公布了2022年度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汉中市、延安市、安康市、渭南市、商洛市为优秀等次。
2022年,商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扛稳抗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和“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两项政治责任。全市34名市、县(区)级河长积极履职尽责,累计巡河394次,落实管护资金3300余万元,协调解决重大问题92个,3个县(区)和9名县(区)级河长被评为优秀等次,6名镇、村级河长因履职不力被问责。累计整改省、市反馈问题103个,侦办涉水违法案件30起,打击处理36人。11条主要河流23个监测断面、9个城市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商州区、洛南县被列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建设示范县;商州区被命名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柞水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镇安磨石沟被命名为全国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商南县太吉河被省河长办命名为“陕西省幸福河湖”;商州区大荆水厂等4座水厂成功创建为省级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各县(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全部获得水利部授牌;“人盯人”、“防抢撤”等机制得到省上充分肯定并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