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还原
第一次被骗
2021年8月16日8时许,丹凤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李某某报警称:8月9日,其在网络上被诈骗分子通过虚假投资方式诈骗25万余元。
第二次被骗
被骗后,为尽快把被骗的钱追回来,通过手机搜索“被骗后补救措施”,在某网页上获取到微信昵称叫“阳城法援”的人,李某某为该人支付1760元咨询费后,“阳城法援”失去联系。
第三次被骗
晚上,李某某又通过手机搜索“全国110网络报警中心”,并在某网页上获取到一微信号,添加后对方自称是反诈中心民警,李某某将案件情况告诉对方,十几分钟后,对方称:已经追回19.8万余元,但需李某某转3.6万元验证账户,李某某转账后,对方要求继续转账,李某某意识到可能又被骗,才来到公安局报案。
正是侥幸心理作祟,李某某才越陷越深,连续被骗3次,损失人民币28万余元。这样的教训,令人痛心,让人警醒,我们更应该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多学习防诈骗知识,防范此类骗局。
目前,该案件正在全力侦办中。
丹凤公安提示:
1、这些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刻告诫我们,一定不要轻信他人信息,不随意添加陌生好友,不点击可疑链接,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
2、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网络办案,一旦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汇款凭证或截图、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千万不要自行在网上搜索报警方式、寻求“网警”“律师”,谨防再次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