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午一时许,一女子赵某哭哭啼啼精神恍惚地来到古城派出所报警,称其被诈骗电话骗走了2万元,这是她几年的血汗钱,请求民警帮其追回。
民警经了解后得知,当天赵某接到一个自称是北京市某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赵某某涉嫌帮助犯罪人员洗钱,现在正在调查中。如果需要证明自己清白,则需要缴纳10万元保证金和自白书来证明清白,否则会将其拘留。
在骗子的恐吓下,赵某某按照陌生电话的提示,将自己的银行卡号与密码告知了对方,后又将自己储存在某银行卡内的定期存款取出,按对方要求存入指定账户,当钱被划转走后她才意识到被骗。
了解情况后,古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带领当事人赵某某前往银行调取相关交易明细,获取了对方的银行卡号,并立即对账户进行止付。由于止付及时,涉案账户成功止付后卡内余额还有48万余元,完善案件信息后又对该账户进行冻结。目前两个账户内余额50余万元已被成功冻结,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进一步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督促辖区旅店严格执行“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近日,商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辖区旅馆开展专项检查中,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案,违法行为人受到处罚。
9月26日,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对辖区旅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商洛学院旁边某宾馆工作人员陈某不按规定实名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经询问,陈某对自己不按规定登记1名住宿旅客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商州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认真核对旅客信息,及时予以登记上传。
商州公安提醒:旅馆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全面准确录入旅客信息,坚决不允许住宿不登记、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本人登记他人住宿、不及时上传登记的住宿旅客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会依法进行处理。
编辑: 李怡 责任编辑:罗小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