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充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发布本疫情防控有奖举报通告。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1.向县公安局举报近期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丹返丹,且未主动向所在村(社区)、镇(办)报告,未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300元。
2.向县公安局举报私自接纳、容留7天内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高流行地区来丹返丹人员居住且隐瞒不报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300元。
3.向各镇办举报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擅自外出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100元。
4.向县经贸局、县市监局举报非法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物品销售、加工、运输等行为的主体,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300元。
5.向各镇办、县市监局举报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举办或参与各类聚餐、聚会活动的主体,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200元。
6.向各镇办、县防控办行业组举报未严格落实“卡码联查”、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的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歌厅、浴场、理发美容店、企业、工地等各类经营主体和场所,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200元。
7.向县公安局、县交通局举报未严格落实“卡码联查”的出租车、顺风车、公共交通车辆、非法营运车等车辆,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200元。
8.向县文旅局举报未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仍在营业的网吧、棋牌室等密闭空间经营场所,以及到上述场所进行消费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每条线索奖励100元。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发现上述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当面等方式,将被举报对象姓名、身份信息、现居住地、单位名称及地址,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报告至相应部门核查。
1.镇办联系方式
龙驹寨街道办:0914-3322630
商 镇:0914-3263351
棣花镇:0914-3265384
竹林关镇:0914-3485426
峦庄镇:0914-3177316
蔡川镇:0914-3464011
庾岭镇:0914-3466377
武关镇:0914-3576186
铁峪铺镇:0914-3574475
花瓶子镇:0914-3360016
寺坪镇:0914-3288316
土门镇:0914-3489003
2.部门联系方式
县经贸局:0914--3322065
县市监局:0914--3322733
县交通局:0914--3322372
县文旅局:0914--3322031
县公安局:0914--3385619、3326970
3.县防控办电话:
县防控办:0914--3360151、3378857
三、相关要求
1.县委宣传部、相关部门及各镇(办)要通过微信、抖音、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奖举报疫情防控线索的办法,做到家喻户晓。
2.相关部门及各镇(办)要确定1名科级领导负责受理举报,接到举报后要如实详细记录信息,第一时间调查核实。保守举报人秘密,严禁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对重复举报的线索,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属实的,由受理部门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先行垫付发放奖励,每月到防控办统一结算一次。
3.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主体,相关部门必须视违规违法情节追究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政策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终止日期另行通知。
丹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