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商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12时起,调整洛南县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2个):
洛南县石门镇石门街社区北新街、洛南县石门镇王桥村区域。调整后,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特此通告。
编 辑:刘逸飞 责任编辑:侯 彬
审 核:杨 森 签 发:张力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