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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武关镇的田某与赵某系多年睦邻,但最近因排水问题两家发生了矛盾,田某一气之下将赵某诉至铁峪铺法庭,要求被告赵某拆除埋设在原告房檐以内的自来水管和安装在房檐下的铁门,并修复或赔偿原告西侧灶房3米长、2.5米高的一段土墙和排水管道。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多次深入案件现场实地勘查,通过实地丈量、入户走访,最终摸清了案件事实。
被告赵某的房屋比原告田某早两年建起,1986年2月原告建起了坐南向北三间瓦房,后又盖了西边三间厦房作为灶房,在西边厦房与被告主房之间,形成一个窄巷,方便两家出入。1993年被告在其院子盖灶房时,往南侵占了原告一块4米长、30厘米宽的宅基地,后经村委会进行了调解,协议明确两家宅基地以原告西房屋滴水为界,滴水以内不能修建任何建筑。2017年,当原告不在家时,被告拆旧盖新建起了三间两层楼房,向东扩建侵占了出路一米,使原来两家中间一米八的巷子只剩八十公分左右,还把原来南高北低的过道垫平后连同原告滴水以内打成了水泥地面,并顺原告墙根埋设了自来水管,导致下雨时雨水浸泡到原告灶房房基。此外被告还在过道安装铁门,并在门头两墙之间打了个横木杠顶住两墙,致使原告灶房(土木结构)外墙形成一圆形凹坑。原告一时气愤将其厕所排污管道直接接到被告门前,造成被告家门口臭气熏天。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议较大,各执己见,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法官充分利用当地人民陪审员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基础好的优势,一起到原、被告家中耐心做调解工作,讲解《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和邻里之间互谅互助的道理,并引用“六尺巷”的故事感化当事人。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心中的“芥蒂”渐渐消除,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将原告厦房西檐墙造成的坑凹抹平,并帮助原告将其灶房西檐墙根用水泥进行勾抹。原告田某则将其厕所排污管道直接接到自己家门前的污水主管道上。案件处理结束后,两家邻居握手言和,被告赵某向法庭赠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睦邻友好,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永远不会过时。近年来,铁峪铺法庭积极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和特长,让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地参与案件调处,通过“法官讲法理+人民陪审员讲情理”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最大程度促进案结事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供稿:王 晨
编辑:李彦梅
责编:贺广宇
审核:王建民